各学院、各老师:
现就做好2025年度第五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先导、引领作用,针对宁波教育领域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坚持基础理论研究和应用对策研究并重,更好地服务共同富裕背景下宁波教育的改革发展大局,为加快教育强市建设、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宁波样本建设作出教育贡献。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且不能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2个申报项目。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相同内容已列入省级或国家级相关研究课题的。
(2)所负责的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各类项目两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项者。
三、成果形式
2025年度第五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的成果形式为论文、决策建议稿或研究报告。
四、结题方式
1.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在“宁波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推荐刊物”上公开发表,且标注“宁波市社科规划课题成果”的,可免于评审鉴定,直接通过验收。未达到免评条件,但在有全国统一刊号的学术期刊发表字数不少于4000字的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理论版发表字数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以增刊、学术研讨会论文形式发表的均不予结项。结项的论文必须以课题负责人为第一作者。
2.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决策建议稿的,研究报告一般不少于15000字。决策建议稿(约4000字)。决策建议稿应简要叙述该成果最有价值、最能引起学界或领导关注的主要观点及其论证。同时须经过评审鉴定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3.凭正规录用通知(须承诺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刊发),可参加评审,如评审通过,视为课题完成,若在录用通知承诺时间内正式出版,凭出版物原件可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4.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
五、资助经费
每项课题研究经费为1.5万元,立项签署协议后拨付50%,课题结题后再拨付剩余50%研究经费。
六、申报办法
1.2025年度第五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设课题指南(见附件1:2025年度第五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选题指南)。课题申报者可以根据自己在教育领域的研究专长和学术积累从中选报,指南所列出的只是研究“方向”,课题名称可作适当调整。
2.2025年度第五批市哲社规划课题(教育专项)实行限额申报,名额分配宁波工程学院3项。
3.本次课题采用网上申报与线下申报相结合形式,申报系统网址是(glpt.nbjks.cn),进入后点击“管理平台”,在“宁波教育科研项目管理系统”中按课题类别网上申报,其中“申报盲评文本”栏中上传《附件2: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在“申报评审表”栏中上传《附件3:课题申报表》。系统将于2025年6月16日8点开放申报,所有课题均需上传活页评审表。请各管理部门根据时间安排先期做好线下的课题选拔培育等相关工作。
(1)高校申报。申报者在系统中向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报,社科中心作为初审单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向市教科规划办提交限额数量范围内的课题。
(2)所有申报者与相关管理者需先在平台上注册并登录。
4.《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必须严格按照申请表中的提示填写,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出现申请人的姓名和所在单位等背景材料,填写的内容和字数不超出表中提示范围。
5.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认真审核申请书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签署明确意见,并于截止日期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市教科规划办。
6.校内初审截止日期为7月9日上午10点,请各位申报人将申报书、活页、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马冀老师OA邮箱参与校内初审,邮件标题为:“姓名 学院 宁波市哲社教育专项申报”,申报书标题为:姓名 学院 课题名称 申报书。
逾期视为放弃申报。课题网络提交申报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7月20日下午16点止,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
由于纸质材料截止日期在暑假期间,因此本次申报纸质材料由社科中心直接统一打印提交,由宁波市教科规划办受理。申报人不用递交纸质稿,因此请务必保证电子稿的准确性。
材料将包括:《附件3:课题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使用A3纸打印、中缝装订;《附件4: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A4纸打印。
校内联系人:马冀;联系电话:87616025。
上一条:关于公布2025年(第一次)校级 高教研究课题结题验收结果公示的通知 下一条:2025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暨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优秀学术著作再版项目申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