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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宁波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3日 11:52    作者: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     来源: 人文社会科学发展中心

关于开展宁波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老师:

为规范有序推进宁波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开发,宁波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经普办)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开展一般课题研究工作。

请课题申报单位仔细阅读《宁波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般课题招标管理办法》和《宁波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般课题研究参考方向》(附件1),如实填写《宁波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般课题中报书》(附件2),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要求及时间

申报书须由课题中请人所在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并在2025630日前报送纸质材料一式7份并通过E-mai1报送电子文档(以发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市经普办将于20257月在宁波市统计局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中标课题要求在20251031日前完成。

盖章前请发送电子稿至马冀老师OA邮箱备份。

二、课题管理及经费

市经普办将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课题应当在市经普办要求的时限内完成,市经普办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合格后予以结项。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给予不少于2万元的经费资助。启动经费在课题研究开发合作合同签订后开始拨付。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宁波市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906

邮编:315000

联系人:郑昂

联系电话:0574-89298211

电子邮箱:57933147@qq.com


校内联系人:马冀

联系电话:87616025

联系邮箱:宁工OA邮箱 社科中心 马冀



附件:

1.关于开展宁波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附件3.宁波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般课题申报书.docx




宁波工程学院社社科中心

2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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